關于個人破產制度的話題最近火的一塌糊涂,畢竟在中國個人破產制度還是個新面孔,關注度自然是不低。小金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個人破產制度,提前熟悉一下~
7月16日,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明確自然人因擔保等原因而承擔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

什么是個人破產制度呢?
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
早在1978年,美國破產法就將消費者破產納入其中,而中國因為只有《企業破產法》,因此被法學界戲稱中國在破產方面只有半部法律,如今它的“另一半”終于要來了!
個人破產制度有三個特征:
1.個人資不抵債。簡單來說就是欠了一屁股債,不管怎么抵,可能這輩子都還不清了。
2.法定程序申請破產清算核銷債務。確實還不起的,要進行嚴格的審核,給破產的人一個機會核銷債務。
3.裁定破產后一定時期內,破產人只能有基本生活保障,不能進行高消費,對各種日常消費和商業行為都會進行限制。
個人破產制度有哪些好處和弊端?
個人破產制度的好處肯定是遠遠大于弊端的。
1.給個人一個從頭再來的機會,鼓勵創業。目前我國有企業破產法,企業資不抵債了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但是個人如果負債累累卻不能通過同樣的辦法解決困難從頭再來。個人破產法的出現對于本身無意成為“老賴”的欠債者是一個福音,還能鼓勵大家積極創業創新,畢竟很多人并非是惡意欠債,比如看病欠債、炒股欠債、創業失敗等等。因為申請個人破產需要嚴格的審核,對于那些信用情況不好的老賴們也是嚴重的打擊。
2.推進信用修復機制的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可以讓一個人重新建立信譽,不必永遠禁錮在過去的失敗之中,能有機會重新利用過去積累的經驗和知識繼續為自己和社會創造價值。這對于個人和社會價值的意義都是巨大的。
3.倒逼金融機構加強監管避免濫貸,降低自身信貸資產風險。現在很多人都是提前消費,比如申辦一張商業銀行的信用卡,但是有時會因為過度透支無力償還,這種情況其實銀行要占一部分責任,在審核環節不夠謹慎。個人破產制度會促使金融機構審慎發展個人信貸消費業務,加大審核力度,有利于金融機構信貸安全,也能一定程度上減少消費者超前消費。
個人破產制度的弊端也很明顯——逃避債務。
1.有些老賴故意逃避債務,很有可能利用個人破產制度故意逃債,主動破產銷債,危害債權人的利益。
2.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如果老賴們利用個人破產制度鉆漏洞,多人幾十萬上百萬的欠債全都予以豁免,將會產生巨額損失,可能影響整個公司的運行甚至整個金融行業的穩定。
個人破產等于不用還債嗎?
個人破產制度只是能信用良好的人一個東山再起的機會,不等于欠的錢就完全不用還了。我國個人破產制度雖然只是在香港實行,大陸還未正式實行,但是在很多國家已經有成熟的經驗了。
以我國香港地區為例,破產人的破產期間為4-5年,意思是你的債務要在4-5年內才能完全豁免,美國更長要7年。而且對于個人的基本生活有許多的限制,比如破產人最長可以在其所有的房產內居住12個月,然后就要交付給受托人變現償還債務。除了生活的必要開支,其他全部的收入都要交給受托人償還債務。而且破產人不能有任何的高消費行為。

在澳大利亞,除了放棄所有財務和資產控制權,宣布破產后,破產人如果要出境,必須得到受托人的批準。
由此可見,個人破產制度雖然能夠一定程度上保證破產人的基本生活,但是對個人信譽、生活、工作、社交等多個方面會帶來嚴重的影響。
個人破產制度推行有哪些難點?
1.財產查詢。目前個人財產分布越來越多元化,一些自然人財產流動、收入申報不夠清晰,財產核實難度很大。
2.個人信用系統需要更加完善。允許個人破產后,個人信用信息采集應該囊括其破產相關信息,從而個人信用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會更加重要,更是成為社會系統中重要的“經濟身份證”。
3.在立法方面也需要更加的完善,如果允許個人破產很多法律制度都需要做出相應修改,推出符合中國特色的個人破產法,如今只是一個開始。
其實對于像小金這樣的普通消費者來說,個人破產制度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在大街上走,應該不會再有那么多人隨隨便便拉著辦信用卡,不會天天給打電話問要不要貸款了,各種電話騷擾、暴力催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一些。
個人破產制度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是比較成熟的立法了,盡管有很多難點尚未解決,我國推出個人破產力度也是勢在必行的,這對于我國法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傊?,大家跟小金一起期待一下吧~